| 市三届人大卫生专业小组昨天组建。小组成立伊始,10多名人大代表即深入待建工地、菜市场、住宅小区视察除虫灭鼠工作。记者随行采访时了解到,由于无法可依,我市除虫灭鼠工作还存在不少隐患,令人十分担忧。市爱卫办负责人呼吁:尽快出台《深圳经济特区除虫灭鼠管理条例》,以依法加强监管。
菜市场里蟑螂横行
昨天,市人大代表视察了景田待建地、爱华肉菜市场、巴登村电缆沟、松岭路排污管、铁路住宅小区和田心村等地的除四害工作。
在景田待建地,生活污水随地倾倒。市城管办的工作人员随手拨开草丛掩盖的排水沟,马上出现了一个老鼠窝。而空地的草丛里、积水上还藏了不少蚊子。在爱华肉菜市场,城管办的工作人员把手电筒往猪肉档口底下一照,几只蟑螂马上四处乱窜。一位档主抱怨说,每个月他们都要交卫生管理费,可是市场里老鼠蟑螂随处可见,不知道钱都花到哪去了。
在巴登村辖区,“握手楼”一栋栋紧挨,地上不时能发现一粒粒新鲜的老鼠屎。撬开狭窄通道上的电缆沟井盖,里面有不少积水,蟑螂和蚊虫乱爬。
市爱卫办主任谭业钰介绍,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防虫防鼠规划建设滞后。许多地方设计建设了一些半明半暗沟渠,下水管网堵塞积水,缺乏防虫鼠的构造和装置。据罗湖区南湖街道办辖区调查,发现建筑物的房梁或雨棚积水率高达21%,蚊虫孳生阳性率达4.3%。全市农村现有公厕702间,50%达不到卫生设计标准,这些都成为“四害”繁殖栖息场所。
据了解,我市地处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,年平均气温22.4摄氏度,最适合“四害”生长与繁殖。过去流传着“南头苍蝇、深圳蚊”,即是形容蚊蝇之多。
除虫灭鼠形势严峻
市爱卫办主任谭业钰介绍,长期以来,我市除虫灭鼠工作仅靠政府颁发的《深圳经济特区除“四害”管理办法》这一规章来管理,依法管理力度不够,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单纯依靠政府行为,很难规范各行各业和市民住户的行为准则。
据市爱卫办掌握的情况,目前全城大约有30%的单位和70%的公共场所、公用市政设施的除虫灭鼠工作长期没有落实。对这些不落实除虫灭鼠的单位,目前又没有法规进行约束和处罚。这是我市除虫灭鼠工作难以落实的根本原因。
市爱卫办对罗湖区南湖街道办辖区的调查结果表明,排水、排污系统蚊虫孳生阳性率达25.5%,雨水井蚊虫孳生阳性率达16.5%;建筑工地(包括停建工地和预留地)积水,蚊虫孳生阳性率达22.8%;废旧汽车轮胎积水,蚊虫孳生阳性率达83.1%;单位和住户容器积水,蚊虫孳生阳性率达45.7%。同时,其他如宾馆酒楼、单位食堂、食品(粮食)仓库、屠宰场、饲养场、肉菜市场、垃圾收集场、洗车场、苗圃场等,“四害”密度呈上升趋势,令人十分担忧。
法规草案酝酿出台
据记者了解,由市爱卫办组织拟订的《深圳经济特区除虫灭鼠管理条例(草案)》,在广泛征求省、市除“四害”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经过多年反复修改,已完成第九稿修订工作,现正按程序呈报市人大,酝酿立法。据悉,该条例如出台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消灭蚊子、苍蝇、老鼠、蟑螂制定的地方法规。
记者注意到,这部法规草案明确了除虫灭鼠工作的管理职责、责任划分与防治标准、专业服务机构、药剂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,尤其规定了加强对宾馆、酒楼、食堂、屠宰场、饲养场、肉菜市场、粮食仓库、垃圾收集站等特殊行业的管理,对于不履行法律规定职责的单位,将依法给予处罚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权表示,目前,各种传染病形势不容乐观,因此,当务之急就是要切断传染病的一切可能传播途径。《深圳经济特区除虫灭鼠管理条例》原来虽然没有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,但是市人大将会全力支持相关工作。当前在除“四害”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是责任不明,一些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已不归政府管理,如肉菜市场、电线沟都已交给企业,因此立法将明确这些企业的责任,让他们把应负的责任承担起来。  |